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废)的公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文件作出验收意见。现将作出的验收意见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4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8262715
传 真:0743-8263320
通讯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废、噪声)
序 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古丈县烂泥田矿区南段锰矿采矿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 |
州环验〔2020〕号 |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3日 |
2 |
花垣县大头冲70t/d垃圾处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固废) |
州环验〔2020〕号 |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3日 |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