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5月1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环评科 发布时间:2017-05-14 10:13:0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514日-20175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真:0743-8263320

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文心路1号

   编:4160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古丈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场项目

古丈县古阳镇大塘村壕沟湾组

古丈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科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古丈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2500万元万,其中环保投资1160.5万元,总占地面积约57000平方米。建设处理70t/d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

 

1、该项目渗滤液采用气浮+水解酸化+间歇式生物反应器(SBR+多介质过滤+超滤(UF+纳滤(NF)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后的渗漏液CODcrBOD5SS、粪大肠菌群、NH3-N等主要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排放。企业在渗滤液排放口下游位置修建了100m3的应急池,严禁渗漏液事故性排放。

2、垃圾场严禁易燃易爆、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性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填埋区及时覆土防止臭气扩散、防止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填埋场区配有完善的导气管、废气及时排放,保证填埋场安全运行。

3、项目防护距离内有一户居民,该住户为五保户,距离垃圾填埋场约400米。该五保户已搬离,不在此居住。

4、项目生活区废水、洗车废水经过沉淀进入渗滤液收集池一并由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5、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环境监测机构和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企业已承诺安装自动在线装置。

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1份,其中1份为团体调查表,调查单位为古丈县双溪乡蔡家村村民委员会10份为个人调查表,收回11份,有效率为100%。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对被调查对象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所有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的环保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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