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通知公告

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来源:环评科 发布时间:2012-09-25 17:41:00 字体大小:
    近年来,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在历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都对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作出部署:2010年提出的“四项建设”中强调“大力推进工商法制建设”,2011年提出的“五个更加”中强调“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2012年提出的“效能建设”中强调“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结合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工商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议通过加强检查、考核、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局务会听取法治工商建设专题汇报制度等规定。总局法规司将研究起草《法治工商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地方工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的考核力度,把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法治工商建设推进程度不平衡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立法立规质量和效能。总局法规司将协调有关司局研究解决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法律冲突等严重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法律问题。对赋予工商监管职责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查明缺乏配套规定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司局适时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增强其可操作性。对法律法规授权地方立法立规解决的问题,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工商机关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此外,还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的修订审查工作,对能够在立法中解决的问题,争取一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也是工商机关大量的日常性活动。在体制调整的背景下,保证全系统执法连续性、统一性、规范性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建议加强工商机关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将执法指导与执法监督作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维护工商行政法律制度的统一,增强工商系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总局法规司将在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从制度上完善和强化层级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作为各级工商机关开展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网上考试、案例研讨及各条线的骨干培训等方式,加大执法办案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力度。积极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学法用法效果。同时,指导地方工商机关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激励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调动他们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局法规司拟于下半年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工商法制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对省级工商机关法制人才进行系统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局法规司将会同相关司局加强对工商执法尤其是基层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理清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工商监管职责,进一步研究论证商事登记理论以指导发展中的商事登记实践。加强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摸清基层执法情况,加快法规立改废工作步伐,切实增强法律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总局规范性文件对地方执法的指导性。

  (六)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全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总局法规司将会同有关司局进一步加强同商务部、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的沟通协调,解决执法衔接工作中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化解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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