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工作动态

巧用普法“熔炉” 铸造治污“利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3 11:18:46 字体大小: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纪实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环境法治教育,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全省前列,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三个到位”夯实普法基础

组织工作部署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七五”普法的决策部署,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年度环保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推进普法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调度工作进度。

“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开启全域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州、县两级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和县市委书记任主任、州长和县市长任第一副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县市生环委办设在县市政府办,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全员参与人员到位。普法培训计划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确保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每月按时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环保法规大讲堂,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法尊法守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带头讲课学习《宪法》、《民法典》、《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次。精心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率、考试率、合格率100%。全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个结合”突出部门特点

普法与生态环境改革相结合。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建机制、优机构、强队伍、夯基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增加人员编制95名,总数达509个,充实了生态环境部门普法队伍。新增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增设州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县市级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实现“全员执法、全员普法”。做到了与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执法下沉”相吻合、相匹配。

普法与健全法制体系相结合。深化法治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保障。不断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把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准入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做到“三线一单”的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率先发布《湘西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地方立法系全省独创,在地级市中全国唯一,标志着湘西生物多样性保护又增添了新的法制保障,对保护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资源和大生态格局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就《条例》立法情况专程赴州调研,并成功入选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推动《湘西州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纳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

普法与彰显行业特色相结合。有序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严督察、严执法、严审批、严监控基本格局、基础工作、基础数据、基本能力的要求,全面推动州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州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强获得感2016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523件,行政处罚386件,处罚总金额达4130.46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7起,查封扣押64起。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普法层级责任。

“三个平台”创新普法形式

搭建媒体普法平台,进媒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全面开展环境新闻及法制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在省、主要报刊、电视(台)上刊发播出环保工作的新闻稿件800余篇(次)。微博公众号累计发布4000余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3000余篇。

扩大线下普法阵地,进基地拓展内容积极指导企事业单位参与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龙山县里耶古城(秦简)博物馆、牛角山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成功申报湖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坚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节能减排周、5·22生物多样性“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单位、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扩宽线下普法渠道,进企业提升意识采取发放“行为红线”告知书、复工复产告知书、生态环境普法手册等形式开展企业普法工作,2019年以来累计发放“行为红线”告知书276份,发放复工复产告知书313份,发放生态环境普法手册217份,提升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

“三个衔接”构建普法格局

部门联动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衔接。充分调动38个州直环委会成员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细。比如:司法部门依法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复议案件等水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要求相继成立州人民检察院驻州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州公安局驻州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强化“两法衔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与普法相衔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2019年8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原则,2020年我州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件,案件启动数量在全省中排名第一。其中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造成环境污染,该案是我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首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案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让人人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八五”普法中继续前行,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用好普法“熔炉”,造好治污“利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湘西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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