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环保局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2017年10月5日,泸溪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洗溪镇三羊坪原汽修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厂区内贮存有大量疑似危险废物。经查,系永顺县人彭某某于9月28日租用了该厂,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从事废渣烧结加工活动,属非法加工;废渣是彭某某从广东佛山市当地中间人收来的,共收了60余吨,湘西州环保局根据废渣样品检测结果废渣属性进行认定,属于危险废物。因彭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三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17年12月4日,泸溪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部门处理,这是泸溪县环保局今年来第二次向公安部门的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泸溪县环保局加强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监管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加工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丰硕的战果,极大震慑了环境犯罪分子。三年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罚款40余万元,其中移送涉嫌环境犯罪6人,移送行政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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