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西自治州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监测工作任务繁重。环境监测工作要紧紧围绕各级环保部门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州环保局《2011年湘西自治州环境监测方案》,进一步重视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加强监测行政管理和质量管理,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湘西自治州的环境监测工作,有效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按照省厅的部署和州环保局工作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1、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湘西自治州内各环境要素的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完成各种水、气(酸雨)、声环境常规例行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枯水期、丰水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锰三角”地区水质监测。逐步优化全州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布点。
2、加强“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监测和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工作。针对“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确定的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和减排考核指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重点加强COD、二氧化硫、高锰酸盐指数及重金属指标的监测,验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成效和“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3、加强重点领域、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是加强“锰三角”地区环境质量监测。
4、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以中央、省农村环保资金项目单位为对象,我州继续以古丈县默戎镇默戎村为试点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村庄环境质量监测。充分发挥县级环保部门的作用,启动农村饮用水源、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推动农村环境监测,统筹城乡环境监测工作。
5、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信息发布。研究和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公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每季度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和会商,每年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编制本地区《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概况》等报告,并按国家要求发布。吉首市要按国家要求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直联直报,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
二、抓好污染源监测工作
1、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监测工作,增加冶炼企业排放重金属的监测,并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源周边的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2、抓好污水处理厂排放监测工作。对全省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测项目要求开展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为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依据。
3、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比对监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控系统及纳入湖南省第三方运营评估考核的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测。
4、开展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
5、加强建设项目监测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深化监测内容,提高监测质量;规范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监测技术和程序,把好“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关,推动“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6、加强污染源数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和环境统计等各项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1、继续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认真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发证工作,确保人员有效持证。制定具体措施,使“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比武。组织县级监测站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以此营造全州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的氛围。
3、加强监测数据的比对工作。加大监测工作比对考核力度,将工作中的各种比对,如环境质量核查监测比对、在线运营比对、污染源监测比对、竣工验收监测比对、其他质控考核抽查比对等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比对工作。做好验收比对、监督比对和抽查比对,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加强对污染源数据的综合分析,研究污染物排放规律。认真组织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切实履行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职责。
四、做好环境应急与纠纷监测工作。
1、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及时评估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配合环保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污染隐患企业的排查监测工作。
2、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按照应急工作要求,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的储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保障应急监测经费。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3、高度重视纠纷监测工作。提高纠纷监测技术水平,探索土壤重金属纠纷监测技术,不断总结经验,为纠纷调处及时提供有效支撑。
五、加强监测基本能力建设
1、积极争取政府和环保部门领导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视支持。县(市)环保局要把环境监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局务会专题研究监测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抓好环境监测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纳入环保工作整体目标责任制中,促进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使之在环保部门机构改革中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2、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站转型发展。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环境监测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撑的关系,突出“技术立站”,推进环境监测站实现从管理到技术的转型发展。抓住机遇、创造条件,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做到真正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3、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全面分析环境监测工作的状况和面临的形势,认真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把环境监测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之中,突出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划。要科学规划、积极探索“两型社会”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着力提升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装备建设,抓好《全省县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0)》的落实,推进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5、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制定并启动新一轮的全省监测技术人员三年培训计划,通过送出去培训、举办培训班、院校培训、跟班学习、指导地方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能力。
6、推动环境监测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水、气自动站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整合各类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促进监测数据实时、规范,稳定传输与发布。提升环境监测各项业务管理与工作流程,增强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服务的科学性与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