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财政信息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20年度污染源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5 10:00:00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20年度污染源普查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污染源普查经费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2110399                       

项目实施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评价方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价组      

单位名称(盖章):

报告时间:2021    6    

2020年度污染源普查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88年5月,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00448526705G,法定代表人:罗洁,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为社会发展服务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办资金147万元,住所:吉首市新桥路87号。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5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5人。

)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2017]3号)、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9号)的精神及要求,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省统一领导开展普查工作,并结合湘西州实际情况制定发布《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目标、内容,确定普查技术路线,指导组织实施,为调查全州范围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统计数据库,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费、培训费、会议及技术核查费用、普查质量控制专项费用、办公经费、电脑及手持终端设备购置费用、宣传工作费用、普查报告编写及后期成果应用专项费用、总结表彰费用、州级普查任务实施费用等。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绩效总体目标:摸清全州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类源的基本信息、结构分布与各类污染物总量排放分布,其中包括959家工业源、1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8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43个、生活垃圾处理厂137个、危废集中处理厂1个)、1567个行政村、70台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63个入河排口)、62家移动源,掌握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以及湘西州区域、重点流域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特征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将为湘西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总量减排、企业行政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发放、湘西州区域行业结构规划、产业调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数据支撑。

项目资金绩效年度目标: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档案整理。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展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对湘西州污普工作开展工作表彰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污染源普查经费80万元,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0年4月拨入48万元,2020年8月拨入32万元,2020年度共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污染源普查经费已使用19.75万元,结余资金60.25万元,资金使用率24.69%,支出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6万元,办公费6.31万元,印刷费0.66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差旅费0.76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劳务费0.05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所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6]15号)、《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等文件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项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湘西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州委常委、州常务副州长向恩明同志担任组长,州政府办、环保、农委等10多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随后州普查办联合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团队成立州质控组,各县市普查办联合环保局业务骨干及第三方技术力量成立内审质控团队,并组织州局总量、污控、监察、监测、环评等科室精干力量及第三方技术力量成立成立专家审查团队,州农科院、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州农委、州畜牧水产局的农环、植保、土肥、畜牧、水产方面的专家组成农业源专家团队,各队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过程监督,项目现阶段完成预期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文件指导精神,我所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州普查入户或质量控制任务;2020年1月17日我所委托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长沙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公报编制等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以上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所设有专门的机构及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制定有《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普查员工作制度》、《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数据录入、数据审核、上报制度》、《普查工作保密制度》《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等,按照任务到人、进度到日的标准,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将实际普查分源、分行业将普查任务明确到每一个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根据“两员”数量及污染源种类、数量,采取责任包干制分配普查任务,保证普查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我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诺干制度、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党务相关诺干制度、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出用途清晰。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分析

污染源普查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2017]3号、《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9号)、《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18]18号进行立项。项目立项有据可依,具有规范性。

2、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及指标明确性分析

污染源普查项目根据《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18]18号)文件来设立,绩效目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来考核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但产出指标但未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来进行细化,效益指标较笼统。

3、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2017]3号,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的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按照“分级承担,合理安排”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资源,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编制了《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并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州财政局分年度实报拨付。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20年预算安排污染源普查经费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资金19.75万元,预算执行率仅达到24.68%,预算执行率较低。

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6]15号)、《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关于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等文件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项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4、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分析

为保障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州本级制定了《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普查员工作制度》、《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数据录入、数据审核、上报制度》、《普查工作保密制度》《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等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普查现场工作完成后我所及时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档案整理,并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已通过验收。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1、实际完成率

全州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五类源普查对象的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普查表填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数据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入库数据包括959家工业源、1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8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43个、生活垃圾处理厂137个、危废集中处理厂1个)、1567个行政村、70台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63个入河排口)、62家移动源。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率

普查数据的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计算准确性达到99.99%以上,已通过省级、州级评估验收。

3、完成及时性

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2020年6月完成验收,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4月,成果开发预计2020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4、成本节约率

计划完成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的工作任务支出经费80万元,实际支出19.75万元,由于扫尾工作还在进行,部分款项待结算支付,本次成本节约率按100%来确认。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1、优化湘西州水、大气环境污染源清单,提升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整治能力。

根据普查数据,分析区域内各重点流域废水特征污染物、大气环境SO2、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重金属等废气污染物排放特性、来源行业或类别。污染治理设施设置与运行情况,掌握水、气环境中重点管控排放污染物类型,优化湘西州水、大气环境污染源清单,对症下药建立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等,提高水、大气环境质量。掌握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类别、产生总量与处置能力、处置去向,综合评估湘西州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分析土壤污染固废污染预防与风险管控,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整治能力。

2、指导总量减排、助力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

根据普查数据,分析掌握区域重点排污单位、特征排污单位、主要规模与工艺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从而找到污染防治短板,通过工艺改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对缺乏污染治理措施的具有行业特点、区域特色的污染源以辖区为单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区域综合治理实现减排目标。使用普查软件“行业查询/企业查询”功能可实现对“行业”相关单位/企业相关数据的查找,能够快速定位行业/企业生产规模及工艺情况,准确把握排放污染物数量等情况,确定申报的生产和排污情况是否符合实际,有效推动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同时,通过行业排污情况,分析建立总量控制与环保审批简化、一般管理、重点管控行业清单,整理违法违规整治企业清单,优化审批方案和综合整治方案。

3、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为美丽农村建设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污普数据形成了详细的污染源数量空间分布图,通过Gis等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可形成区域各污染物排放量空间分布情况分级图及行业污染物空间分布,为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数字支撑、优化排查环境隐患能力与执法监管能力。根据普査结果,分析农业-农村污染特征,强化农村污染治理、农药化肥施用、畜禽养殖等污染管控措施,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为美丽农村建设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我所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以上,项目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分布实施”原则进行,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组,并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此次绩效评价的依据是《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的通知》(州财绩〔2021〕7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和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情况等,通过综合评价,污染源普查经费项目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产出指标未按专项年度实施计划来设定指标值,效益指标表述较笼统。

七、有关建议

1、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计。项目绩效目标应按照年度实际需完成的工作计划进行设立,按照需完成的任务量设置数量指标,按照需达到的质量标准设置质量指标,实际需完成的时间和成本设置时效和成本指标。按项目可产生的效益来设立效益指标,使绩效评价更加科学、实际和有效。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所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将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结果递交财政后,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负责人

罗洁

联系电话

0743-8262075

吉首市新桥路87

邮编

416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202012

计划投资额(万元)

80.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80.0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80.00

州财政

80.00

县财政



县财政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2017]3号)、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9号)的精神及要求,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省统一领导开展普查工作,并结合湘西州实际情况制定发布《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目标、内容,确定普查技术路线,指导组织实施,为调查全州范围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统计数据库,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费、培训费、会议及技术核查费用、普查质量控制专项费用、办公经费、电脑及手持终端设备购置费用、宣传工作费用、普查报告编写及后期成果应用专项费用、总结表彰费用、州级普查任务实施费用等。

1、完成959家工业源、1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8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43个、生活垃圾处理厂137个、危废集中处理厂1个)、1567个行政村、70台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63个入河排口)、62家移动源数据录入;

2、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

3、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计算准确性达到99.99%

4、20206月底前开展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

5、2020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运用与深度开发、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

6、2020年度预计投入成本80万元。

项目完成    情况

已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录入和档案整理,并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展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合格

资金

投入

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污染源普查经费80万元,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204月拨入48万元,20208月拨入32万元,2020年度共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1、已完成959家工业源、1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8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43个、生活垃圾处理厂137个、危废集中处理厂1个)、1567个行政村、70台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63个入河排口)、62家移动源数据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普查表填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数据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2、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验收。

3、普查数据的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计算准确性达到99.99%以上,已通过省级、州级评估验收。

4、已于20204月完成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

已于202012月完成普查成果运用与深度开发、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经济

效益

分析



社会

效益

分析

1、优化湘西州水、大气环境污染源清单,提升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整治能力。

2、指导总量减排、助力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

3、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为美丽农村建设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文件指导精神,我所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州普查入户或质量控制任务;2020117日我所委托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长沙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公报编制等工作。截止20201231日,已完成以上工作。

我所设有专门的机构及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制定有《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査经费预算方案》、《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普查员工作制度》、《普查指导员工作制度》、《数据录入、数据审核、上报制度》、《普查工作保密制度》、《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等,按照任务到人、进度到日的标准,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将实际普查分源、分行业将普查任务明确到每一个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根据“两员”数量及污染源种类、数量,采取责任包干制分配普查任务,保证普查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我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诺干制度、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党务相关诺干制度、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出用途清晰。

总结经验及存在问题

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产出指标未按专项年度实施计划来设定指标值,效益指标表述较笼统。

评分:95                          等级:优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计。项目绩效目标应按照年度实际需完成的工作计划进行设立,按照需完成的任务量设置数量指标,按照需达到的质量标准设置质量指标,实际需完成的时间和成本设置时效和成本指标。按项目可产生的效益来设立效益指标,使绩效评价更加科学、实际和有效。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罗洁

科研所所长

湘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吕星浩

科研所副所长

湘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彭仕艳

科员

湘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组组长(签字):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附件2:

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决策(18分)

项目立项(8分)

立项依据

充分性(5分)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5

立项程序

规范性(3分)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3

绩效目标(7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4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3

决策(18分)

绩效目标(7分)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2

资金投入(3分)

预算编制

科学性(2分)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上上述每项不达标扣0.5分


2

资金分配

合理性(1分)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上述每项不达标扣0.5分                                            

1

过程(20分)

资金管理12分)

资金到位率(4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4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4

预算执行率(4分)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4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1

过程(20分)

资金管理(12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4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4

组织实施(8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上述每项不达标扣2分

4

制度执行

有效性(4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上述每项不达标扣1分


4

产出(22分)

产出数量(6分)

实际完成率(6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5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6

产出(22分)

产出质量(7分)

质量达标率(7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7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7

产出时效(6分)

完成及时性(6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6

产出成本(3分)

成本节约率(3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3

效益(40分)

项目效益(40分)

社会效益(30分)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优化湘西州水、大气环境污染源清单,提升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整治能力

10

指导总量减排、助力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

10

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为美丽农村建设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10

满意度(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0

总分

100分

100





95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污染源普查经费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wanyuan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00

80.00

19.75

10

24.69%

2.5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0.00

80.00

19.7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的工作任务: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档案整理。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展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对湘西州污普工作开展工作表彰等。

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档案整理

完成959家工业源、1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18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43个、生活垃圾处理厂137个、危废集中处理厂1个)、1567个行政村、70台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63个入河排口)、62家移动源数据录入

完成数据录入和档案整理

7

7



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

编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

完成

8

8



质量指标

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计算准确性

>99.99%

完成

10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质量指标

开展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州级评估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

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湘西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

2020年6月底前

2020年4月

5

5



普查成果运用与深度开发、总结表彰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020年12月

5

5



成本指标

预计使用资金

80万元

19.75万

5

5

后续扫尾工作未完成,资金待支付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的作用

对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的作用

对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持与数据支撑

10

10



对总量减排、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起到的作用

对总量减排、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起到的作用

指导总量减排、助力排污许可与行政审批

10

10



成果应用效果

成果应用效果

改善农业和农村环境、为美丽农村建设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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