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报告时间: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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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小组
组长:石泽龙 向文富 王建华 石胜福 廖湘莲 谢深双
成员:陈蓉 向莉 曹建兵 张黎勇 张光辉 刘军 万象 张明海
目 录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3.2过程
3.3产出
3.4效果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建立健全全州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2)、监督管理全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全州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州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全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知道、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环境制度。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划,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全州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弃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政治等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核审批属于州级审核审批权限的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全州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全州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州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交流。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全州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知道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相关企业,并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结果报州人民政府实施奖惩。
14)、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5)、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州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7)、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部门支出描述
部门支出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25,869,465.77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4,178,528.77元,住房保障支出676,13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801.00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14,801.00 |
939,254.00 |
75,547.00 | |||||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45,690.00 |
845,690.00 |
0.00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37,644.00 |
637,644.00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8,046.00 |
208,046.00 |
||||||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11.00 |
93,564.00 |
75,547.00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11.00 |
93,564.00 |
75,547.00 | |||||
2、节能环保支出 |
24178528.776 |
14017855.64 |
10160673.13 | |||||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9,459,918.55 |
7,958,375.61 |
1,501,542.94 | |||||
行政运行 |
6,204,087.97 |
6,204,087.97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778.00 |
8,778.00 |
||||||
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 |
389,931.50 |
389,931.50 |
||||||
其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2,857,121.08 |
1,754,287.64 |
1,102,833.44 | |||||
(2)环境监测与监察 |
9580302.35 |
5593237.75 |
3987064.6 | |||||
其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9580302.35 |
5593237.75 |
3987064.6 | |||||
(3)污染防治 |
2,035,739.04 |
0.00 |
2,035,739.04 | |||||
大气 |
1,171,643.46 |
0.00 |
1,171,643.46 | |||||
水体 |
139,813.00 |
139,813.00 |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200,000.00 |
200,000.00 |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524,282.58 |
524,282.58 |
||||||
(4)污染减排 |
2,114,347.88 |
466,242.28 |
1,648,105.60 |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583,054.01 |
583,054.01 |
||||||
环境执法监察 |
705,453.69 |
705,453.69 |
||||||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 |
825,840.18 |
466,242.28 |
359,597.90 | |||||
(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988,220.95 |
0.00 |
988,220.95 |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988,220.95 |
988,220.95 |
||||||
3、住房保障支出 |
676,136.00 |
676,136.00 |
0.00 | |||||
住房公积金 |
676,136.00 |
676,136.00 |
||||||
合计 |
25869465.77 |
15633245.64 |
10236220.13 |
项目 |
编制人数 |
实际在编人数 |
备注 |
结果 |
湘西州环境保护局 |
39 |
37 |
未满编 |
未超标 |
湘西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28 |
25 |
未满编 |
未超标 |
湘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5 |
5 |
满编 |
未超标 |
合计 |
72 |
67 |
未满编 |
未超标 |
相关文件列表如下
湘西州环境保护局 |
州政办发【2015】47号 |
湘西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州编办发【2016】47号 |
湘西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州编办发【2008】34号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67/72×100%=93.06%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编制共72名,实际在编人数67名,在人员编制控制上出现未超编现象,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3.06%,因此综合来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在人员控制方面效果成效较好。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评价标准: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故本次在职人员控制率计3分。
3.1.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35.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5.40-50.50)/50.50×100%=-29.90%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4分。
3.2过程
3.2.1.预算完成率(5分)
根据2018年度决算报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州财预【2018】2号文件《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州财预【2018】6号文件《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州本级离退休支出预算的通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州财预【2017】89号文件《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调整的批复》上年度预算结转6,275,704.81元,本年度年初预算共11,893,600.00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在本年度的追加预算12,518,359.44元,本年度结余7,188,383.08元。
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6,275,704.81+11,893,600.00+12,518,359.44-7,188,383.08)/(6,275,704.81+11,893,600.00+12,518,359.44)*100%=76.58%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预算完成率计0分。
3.2.2.预算控制率(5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12,518,359.44/11,893,600.00*100%=105%,由于本年度年初预算过少,故使得本年度需要的额外资金较高追加预算数较大,因此导致控制率较高。根据预算控制率评价标准: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0分。
3.2.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2018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计满分(即:5分)
3.2.4.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2018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管所投资预算控制率计满分(即:5分)
3.2.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实际公用经费为1,781,854.93元。
2018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2,777,000.00元,而实际支出数1,781,854.93元,故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1,781,854.93/2,777,000.00)*100%=64.16%。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8分。
3.2.6.“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8年度核实的实际三公经费为332,541.00元。其中公物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1,866.00元,公务接待费50,675.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2018年度预算控制数为354,000.00元,其中公物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详细见下表:
类别 |
实际数 |
预算数 |
节约数 |
公物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81,866.00 |
254,000.00 |
-27866 |
公务接待费 |
50,675 |
100,000.00 |
49325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合计 |
332,541.00 |
354,000.00 |
21459 |
从表中数据可见,2018年度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控制数,而公务接待费相对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较好。可见,在“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约”的作用下,“三公经费”已能做到可控的成果。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32541.00/354,000.00*100%=93.94%
根据“三公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控制率计8分。
3.2.7.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政府采购金额为630,440.00元。2018年度预算数696,800.00元,执行率为90%,而且政府采购地点也符合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政府采购执行率计2分。
3.2.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湘西州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湘西州环境保护局党务相关工作若干制度、湘西州环境保护局管理制度、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办公的若干规定等。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州纪委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8分。
3.2.9.资金使用合规(6分)
我局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我局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3.2.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2018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在州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2018年度部门决算州财政局尚未下达批复文件,故我局未对2018年部门决算进行信息公开。故本次预决算信息公开信计5分。
3.3产出及效果
3.3.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根据绩效办2018年对各部门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定等结果。
绩效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分数为97.797分。(总分100分)。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97.797/100×8=7.82分
3.3.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6分)
2018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以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和总目标,聚焦水、气、土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突岀环境间题整改落实,全州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级城市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3.7%(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4(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零的突破,成为全省5个达标城市之-;31个国、省控断面均达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八个县市10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安全总体可控。故本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计6分。
3.3.4.行政效能(6分)
我局2018年度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评分标准,故本次行政效能计6分。
3.3.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2019年6月21日,我们针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发放调查问卷共计90份,收回问卷9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90份。经过分数统计,该项指标的分数总计为90.13分。可见社会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以及服务认可度较好。
根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标准: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故本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计6分。
4、需要说明事项
无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目标 设置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1、符合国家发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责、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1、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2、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
预算 配置 |
7 |
在职人员 |
3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3 |
||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4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4 |
||||
过程 |
61 |
预算 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0-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0 | ||||
新建楼堂管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管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表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5 | ||||
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5 | ||||
预算 管理 |
41 |
公用经费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6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2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路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没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6 | ||||
预决算信息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 及 效率 |
26 |
职责 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7.82 | |
履职 效益 |
6 |
生态效益 |
3 |
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和总目标,聚焦水、气、土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 |
6 | |||
社会效益 |
3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100 |
8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