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

2019年11月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来源:州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2019-12-13 09:41:00 字体大小:

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

201911月)

一、监测情况

201911月,8县(市)共监测9个在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个在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地下水: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级城市所在地饮用水源:每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县级城市所在地饮用水源:每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每季监测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达标状况评价。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

三、评价结果

201911月,监测的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10个在用水饮用水水源地中,11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1

1  201911月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地级城市名称

县级城市(城镇)名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性质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湘西州

吉首市(地级)

吉首二水厂

地表水

达标

/

2

湘西州

吉首市(地级)

跃进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3

湘西州

泸溪县

白沙水厂

地表水

达标

/

4

湘西州

凤凰县

北园水厂

地表水

达标

/

5

湘西州

花垣县

下寨河电站(佳民)

地表水

达标

/

6

湘西州

保靖县

塘口湾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7

湘西州

保靖县

白岩洞

地下水

达标

/

8

湘西州

古丈县

古丈县水厂

地表水

达标

/

9

湘西州

永顺县

永顺县水厂

地表水

达标

/

10

湘西州

龙山县

卧龙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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