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
(2019年9月)
一、监测情况
2019年9月,全州8个县(市)共监测9个在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个在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地下水: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级城市所在地饮用水源:每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县级城市所在地饮用水源:每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每季监测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达标状况评价。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
三、评价结果
2019年9月,监测的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10个在用水饮用水水源地中,10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1。
表1 2019年9月湘西州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号 |
地级城市名称 |
县级城市(城镇)名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性质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湘西州 |
吉首市(地级) |
吉首二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2 |
湘西州 |
吉首市(地级) |
跃进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3 |
湘西州 |
泸溪县 |
白沙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4 |
湘西州 |
凤凰县 |
北园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5 |
湘西州 |
花垣县 |
下寨河电站(佳民) |
地表水 |
达标 |
/ |
6 |
湘西州 |
保靖县 |
塘口湾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7 |
湘西州 |
保靖县 |
白岩洞 |
地下水 |
达标 |
/ |
8 |
湘西州 |
古丈县 |
古丈县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9 |
湘西州 |
永顺县 |
永顺县水厂 |
地表水 |
达标 |
/ |
10 |
湘西州 |
龙山县 |
卧龙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